温BOB半岛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4-04-07 人浏览
BOB半岛关于“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方网站及相关注册业务系统更名的通知
传承红色基因 奋斗新的征程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赴同志主办农动讲习所旧址参观学习
全省住房工作暨粤安居平台推广应用会召开,潮州不到1个月完成平台建设并上线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精准施策支持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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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企业登录及帐号激活方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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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其他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业务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一级建造师注册系统企业认证等业务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调整一级建造师注册系统企业认证等业务办理方式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全面实施“零跑动”,暂停现场办理注册业务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全面实施“零跑动”,暂停现场领取注册证书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全面实施“零跑动”,暂停现场办理一级建造师注册系统企业认证等业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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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实施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意见促进工程监理行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为工程质量安全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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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对我们的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有任何意见,欢迎您在主任信箱提出宝贵建议!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安全监测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关于调整“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企业登录及帐号激活方式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进一步优化注册监理工程师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书领取方式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其他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业务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安全监测中心关于2024年第5批申请强制注销人员名单的公示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4年2月第3批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人员的公告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安全监测中心关于2024年第4批申请强制注销人员名单的公示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4年第10批房地产估价师注册人员的公告
广东省注册建筑师与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2024年3月第3批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人员的公告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4年3月第3批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人员的公告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4年3月第3批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人员的公告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4年3月第3批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其他专业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人员的公告
广东省注册建筑师与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2024年第10批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人员的公告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4年第10批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人员的公告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安全监测中心关于请领取2024年第3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证书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安全监测中心关于请领取2024年第5批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安全监测中心关于请领取2024年第6批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安全监测中心关于请领取2024年第4批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安全监测中心关于请领取2024年第5批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安全监测中心关于请领取2024年第2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证书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安全监测中心关于请领取2024年第3批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安全监测中心关于请领取2024年第4批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安全监测中心关于请领取2024年第2批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安全监测中心关于请领取2024年第1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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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执业人员继续教育数据管理的通知2021-01-13
关于佛山市造价咨询与招标采购协会延期举办2018年佛山市第一期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班的通知2018-09-12
关于发布2018年8-12月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二级注册建筑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2018-08-16
关于发布2018年8-12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2018-08-16
关于发布2018年8-12月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2018-08-16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规范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2017-07-27
关于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2007-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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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广东(除深圳外)考区2021年下半年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2022-04-25
转发《关于2021年度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作图题评分工作的通知》2021-07-19
关于领取广东(除深圳外)考区2020年下半年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2021-03-04
关于2020年度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作图题评分工作的通知2020-11-27
关于领取广东(除深圳外)考区2019年下半年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2020-04-21
转发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关于2016年度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2016-06-15
转发《关于2016年度推荐部分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申请取得英国结构工程师学会正会员资格的通知》的通知2016-01-06
转发《关于推荐2015年度部分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申请取得英国结构工程师学会正会员资格的通知》的通知2014-12-22
2014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常见问题解答2014-06-24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201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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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提高审批效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通知要求,即日起,办理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和注销注册、一级注册建筑师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销注册业务的BOB半岛,请按如下要求办理: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提交变更、注销注册申请数据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邮寄纸质材料办理,具体要求详见“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服务平台”(网址:)首页“零跑动”栏目2023年5月4日发布的《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业务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信〔2023〕11号)。
(二)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提交变更、注销注册申请数据后,系统将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纸质材料的,系统将退回申请数据,仍需办理的人员请重新提交申请和邮寄纸质材料。二、一级注册建筑师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销注册办理要求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在“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提交注销注册申请数据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邮寄纸质材料办理,具体要求详见“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服务平台”(网址:
)首页“零跑动”栏目2023年5月4日发布的《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其他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业务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信〔2023〕10号)。
(二)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在“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提交注销注册申请数据后,系统将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纸质材料的,系统将退回申请数据,仍需办理的人员请重新提交申请和邮寄纸质材料BOB半岛。感谢大家的理解和支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提高审批效率BOB半岛,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标〔2020〕26号)要求,即日起,办理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业务的,请按如下要求办理:
“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提交申请数据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邮寄纸质材料办理,具体要求详见“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服务平台”(网址:)首页“零跑动”栏目2023年5月4日发布的《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业务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信〔2023〕12号)。
二、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在“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提交申请数据后,系统将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纸质材料的,系统将退回申请数据,仍需办理的人员请重新提交申请和邮寄纸质材料。感谢大家的理解和支持!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业务办理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202号)要求,
我中心对各专业注册证书领取方式进行了调整。请按本通知和各专业证书领取通知领取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注册证书的专业类型(一)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其他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证书。
(一)为避免误领,仅接受聘用企业申请邮寄领取证书,不接受个人申请邮寄注册证书。请聘用企业将领取注册证书所需材料邮寄到我中心。快递封面务必标明
“领取注册证书”。(二)各专业类型的证书领取所需材料及具体要求详见各专业类型发布的领证通知。
、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请寄1号窗;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请寄5号窗。联系电话。三、注意事项
需重新办理延续注册或变更注册且已成功办结的,可由现聘用企业取回原注册证书。领证所需材料及要求请参照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其他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发布的领取注册证书通知。(二)注册监理工程师聘用企业在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提交初始注册、遗失破损补办注册数据后,须按系统提示在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人的纸质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邮寄至我中心。如因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照片导致住房城乡建设部寄来证书无照片的,我中心将在发布的监理工程师领证通知附件备注栏注明需“补交照片”。请聘用企业按通知要求提交1张申请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照片背面须注明姓名,并注明“补交照片”),我中心收到后,将注册证书粘贴照片后寄到住房城乡建设部加盖钢印,并待住房城乡建设部加盖钢印寄回我中心后方能寄出注册证书。因用时较长BOB半岛,请个人和企业耐心等待。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办理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广州、深圳市的除外)、证书补办更换准予注册的,需提供纸质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照片背面必须注明申请人姓名),并将照片粘贴在注明申请人姓名、聘用企业名称的
同时领取多个专业、多种类型注册证书,其中包括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需“补交照片”的BOB半岛,请在情况说明中注明是否待住房城乡建设部寄回加盖钢印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后再一并寄出,如需分开寄出的,请按需提供多份到付回邮快递单。
2023〕12号)2.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业务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信〔
2023〕11号)3.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业务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信〔2023〕13号)
4.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其他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业务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信〔2023〕10号)
5.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一级建造师注册系统企业认证等业务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信〔2023〕14号)
6.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企业认证等业务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信〔2023〕15号)